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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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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课时间:2007年06月28日 09:00 周四 已结束
  • 结束时间:2007年07月25日 18:00 周三
  • 开课地点:北京市
  • 授课讲师: 待定
  • 课程编号:13575
  • 课程分类: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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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招生对象】
1、 各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组织人事等部门及其他经济部门或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或者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劳动经济、人力资源及相关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者;
2、各企业从事 HR 管理工作的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薪资经理、培训经理及主管、招聘经理及主管以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士。
【报名条件】 
★ 课程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者均可报名参加。
★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科研成果;2、获得学士学位后,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满3年后,申请参加学位课程考试。

课程收益:

为培养掌握系统的劳动经济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人力资源专门知识,具有从事劳动经济及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或者独立担负劳动经济领域专门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同时为公共组织及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经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和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决定面向社会举办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培训颁发证书:

证书与学位】
1、学员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专业课且成绩均合格,达到规定学分者, 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成绩单(红印)。以上证书可作为学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的参考依据。
2、符合条件可申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课程大纲:

培养方式】
授课形式 学习方式 学制及授课地点
周末授课班 每月选择周末时间集中授课,其余时间在
职自学、完成作业  1、学制两年共四个学期
2、授课地点 :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全国集中班 每学期集中授课1-2次,10左右课程

本课程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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