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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和应用(北京,12月8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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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各企业股东、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其他的涉税工作人员等

课程收益:

各企业股东、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其他的涉税工作人员等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宣讲

●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背景及其特点
●新旧所得税税法的差异分析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总体概况
●应纳税收入总额实施条例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施条例
●源泉扣缴实施条例
●深入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的规定
●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条例
●特别纳税调整
●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认定及税收优惠条例


第二部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精细解读及筹划策略

一、新法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一:纳税人变化及其筹划
●借助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空间
●独资、合伙、公司制企业设置选择
●分公司与子公司设置的选择
●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的选择
●利用“避税地”避税注意的问题
●典型案例分析

二、新法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二:充分运用新法的税收优惠政策

1)一是“扩大”:
●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与运用指南
●企业投资于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扩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2)二是“保留”:
●保留对农林牧渔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保留对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保留小型微利企业照顾性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适用性分折

3)三是“替代”:
●劳动服务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替代性分析
●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替代性分析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替代性分析

4)四是“过渡”:
●经济特区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西部大开发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5)五是“取消”
●取消生产性外资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分析
●取消产品主要出口的外资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分析
●新法(国务院细则)有可能保留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三、新法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三:收入确认变化及其筹划
●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
●不征税收入是如何确认的
●视同销售业务涉税处理和筹划
●各类促销方式的涉税和筹划
●补贴收入涉税处理和筹划
●非货币性交换涉税处理和筹划
●企业接受捐赠涉税处理和筹划
●销售折扣涉税处理和筹划

四、新法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四:税前扣除变化及其筹划
●税前扣除的条件与原则
●计税工资扣除的变化及其筹划
●捐赠的扣除标准及其筹划
●差旅费扣除方法及其筹划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标准及其筹划
●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的标准及其筹划
●资产税务处理方法变化及其筹划
●不得税前扣除的八大项目

五、新法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五:特别调整事项及其筹划
●转让定价在税收筹划中的作用
●关联企业业务调整的时限和具体方法
●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
●关联方交易纳税筹划实例
●关联业务认定及税务机关调整方法

培训师介绍:

 
王老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世界税收联合会财税研究员;首都经济研究会理事。著名财税和管理咨询专家,职业培训师。现任世界税收联合会财税研究员、首都经济研究会理事,十几家企事业单位常年高级财税顾问。曾任国际永道会计公司高级咨询顾问,普华永道、安达信、德勤国际会计公司客座教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客座教授和考试委员会委员,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咨询经理。王老师从事财税专业工作二十多年,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专业视角独到,擅长将诊断、培训和咨询融为一体,为企业解决财税疑难问题。为中国几十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财税和管理咨询,为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内部培训服务,在全国数百场高级财税研讨会上演讲,全国大型企业总会计师培训班主讲嘉宾,全国CPA考试辅导主讲教授。
王老师曾服务过的部分企业有:清华紫光、TCL、德赛电子、东方通讯、中关村科技、诚志股份、中纺集团、国机集团、中化集团、首都机场、海南航空、福州长乐机场、首创集团、伊利集团、国药集团、同仁堂集团、康宏药业、湘火炬、华北电力、亚新科、东方罗地亚、东方罗门哈斯、万通地产、横店集团、人本集团、东安集团等。

本课程名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和应用(北京,12月8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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