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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汇算清缴新政解读及税务稽查实战培训班(2010年4月29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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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培训对象】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主管财务工作人员和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课程收益:

终上所述,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即将开始的“房地产企业税务大检查”,已经成为企业马上即将面临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充分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灵活运用各种应对税务检查的技巧,有效回避纳税风险,达到节本降税的目的,特举行本次培训班。

课程大纲:

【时间地点】2010年4月29日-30日 南京(详见报到通知)
【培训费用】2300元/人(含:(含授课费、场地费、资料费、会务费)。另:住宿自理)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与技巧全点解读
一、企业所得税报表体系及填写要求
报表体系
表间关系
注意事项
填写顺序   
二、各单项报表填列及相关税法解释
1、在新税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2、在新税法条件下如何处置企业“坏帐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
3、详解在新税法条件下“资产折旧、摊销”的新规定。
4、如何充分运用好“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新规定?
5、在新税法下“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6、如何理解新税法关于“境外所得税抵免”的新规定?
7、新税法关于“税收优惠”做了哪些规定?
8、企业亏损如何进行税前弥补?
三、成本费用扣除实务及纳税检查(国税发[2009]31号)
1、成本审核中涉及的相关概念
2、房地产企业成本确定的:
可否销售原则
分类归集原则
功能区分原则
定价差异原则
成本差异原则
权益区分原则
3、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支出的六方面内容         
4、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的不可缺少的五个程序
5、共同成本、间接成本分配中的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预算造价法
6、土地、过度资产、借款费用的成本核算办法
7、应付工程款、公共配套设施、报批保健费用的预提办法
四、收入审核实务及纳税检查
1、关于收入的税收新规定:
(1)收入总额的规定(国税函[2009]31号)
(2)收入确认条件发生了哪些根本性的变化?(国税函[2009]31号)
(3)收入实现时间的规定(国税函[2009]31号)
(4)预计利润率是怎样下调的?(国税函[2009]31号)
(5)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收入确认问题新规定:(国税函[2009]31号)
(6)房地产企业取得租金收入确认时间新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税函[2009]31号)
五、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1、收入类调整项目
2、扣除类调整项目(同时精解:国税函[2008]121号文件)
(1)税前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
(2)允许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
〈 国税发[2009]31号关于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有哪些扣除新规定?如何理解“按规定”三个字?精解:国税发〔2008〕116号、国税函〔2009〕3号、 财税[2008]160号、国税发[2008]86号、国税发[2009]88号、国税函[2009]118号、国税函[2009]202号、财税【2009】27号、财税【2009】29号、财税【2009】70号、国税函【2009】777号 〉
(3)资产类调整项目。
(4)准备金调整项目
(5)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
预售收入的税务处理
预售收入审核重点。
(6)特别纳税调整项目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国税发 [2008]114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9〕2号
六、如何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1、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
文件对:(财税【2009】27号)涉及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和折旧、递延所得、
利息、租金收入;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资储备金;未扣除广告费等的过度调整办法。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747号)。
第二部分:房地产开发业税务稽查实战案例分析
一、收入检查案例:
1、销售开发产品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不按规定入账,隐匿收入。
2、开发产品完工前取得预售收入不按规定纳税,产品完工后未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
3、以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收取的价款,不按规定结转收入。
4、发生视同销售行为,不按规定申报纳税。
二、成本费用检查案例:
1、通过虚增拆迁户数,虚增单位补偿标准虚列拆迁补偿费,虚增成本。
2、签订虚假合同、协议,虚列、多列或重复列支成本费用。
3、通过虚报、虚增工程量,高套费用定额标准虚列开发成本。
4、通过取得虚假代开发票和其他违规发票入账,多列成本费用。
第三部分:专家现场回答学员实操问题

培训师介绍:

 
【专家师资】
杨汝明,资深税务稽查官员。从事税务稽查工作15年,曾先后在税政、稽查部门任职。多年来一直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的大案和要案稽查,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有较丰富的稽查实战经验。对地方税务局主管税种有比较系统的研究,特别是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税收政策研究更为深入。国税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期间,巡回在各地市税务稽查系统做查前培训,稽查中督导,精通税务机关稽查模式与方法。十几年来,经常为税务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
界朋友授课,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从事税收征管工作过程中,独立编写了《纳税人必读》一书,作为内部资料,在税务部门和企业当中应用,收到良好效果。多次撰写税收调研文章,获得业界领导、同行和社会各界朋友好评。

本课程名称: 房地产行业汇算清缴新政解读及税务稽查实战培训班(2010年4月29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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