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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风险管控与劳动争议处理应对实务高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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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课时间:2019/01/16 09:00 已结束
  • 结束时间:2019/01/21 17:00
  • 开课地点:深圳市
  • 授课讲师: 韩智力
  • 课程编号:375495
  • 课程分类: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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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481号废止后的人力资源风险管控实务

(一)有关工资支付的附加后果---“额外经济补偿金”

1. 拖欠与克扣工资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2. 常见的加班费、年终奖、绩效工资等计发中的困境与难题

3. 正常的调薪和扣款、罚款在处理上有什么区别,如何做到合法化处理?

4.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员工选择向行政机关寻求救济,用人单位的成本会更高。

5. 481号文碰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后的工资支付是管理头等大事

6. 薪酬管理人员必须学会的诉讼技巧

(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计算

1.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实得工资、约定工资还是应得工资计算?

3.从今以后,经济补偿金的上限和下限分别是什么?

4.经济补偿计算的“12年封顶说”将彻底改头换面,重新认识。

5.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低于法定标准会怎么样?

(三)经济补偿金之余的附加补偿

1.用人单位能拿“泡病号”员工怎么办?2.生病员工的劳动关系能否解除?

3.生病员工“解雇保护期”届满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助费是否真的没有了?没有这笔

钱,劳动合同还能否解除?4.代通知金、经济赔偿金的计算与经济补偿金有何区别?

(四)179号废止后的通知送达实务技巧

1、文书送达在劳动争议中的地位与作用;2、劳办发【1995】157号确定的送达程序在司法实践中还有效吗?3、常见送达方式的种类;4、不同送达方式所应具备的法律条件;5、劳动者拒签通知的应对方式;6、邮寄送达应注意的事项?7、通告送达时间应该是多久?8、公告送达时间与来的合同解除时间是什么关系?9、如何实现电子送达方式的有效性;10、向职工送达通知的程序步骤;11、如何通过劳动合同约定解除送达难问题。

(五)企业关心的问题

1. “三调”操作的合规问题 2.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实务

3. 休假管理实务; 4.工资支付及调岗调薪中的法律风险控制及实务操作

5. 薪酬制度改革-企业薪资体系设计风险管控;

6.非带薪假(如病假、产假、事假、婚假等)期间是否需要支付绩效工资?

7.被处以经济处罚的拟离职员工拒不缴纳罚款,单位如何处理?是否可以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8.拟离职员工拒绝在离职通知书、处罚决定等手续上签字,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停缴五险一金?有何风险?

9.单位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员工旷工等,应注意什么问题?如何在日常工作中收集证据?

第二部分:用工管理劳动争议高发环节流程体系的实务管理

(一)劳动合同订立及解除的技巧与管理风险规避实务操作

1、合同订立前的入职审查要点与法律风险提示;2、试用期期限约定及人员选择的注意事项及技巧;

3、劳动合同条款与规章制度条款冲突的法律风险及处理;

4、劳动合同的解除形态、类型分析;5、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的内容设计及风险管控;

6、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及风险控制;

(二)工伤和社会保险高危问题处理

1.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

2.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承担哪些费用?3.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借故不断休假,如何处理?

4.对于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事故,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又同时要求第三方支付人身伤

害赔偿?用人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理赔款替代职工工伤赔偿待遇?

5.发生工伤事故,双方私下和解,补偿协议该如何签订才有效?

6.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当事人因用人单位支付待遇部分与其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7.未经工伤认定,能否直接起诉要求工伤认定?未经工伤认定,能否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8.“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待遇中的“原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三)劳务派遣实务

1.新法下劳务派遣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2.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必须注意的风险细节有哪些?

3.派遣工“第三签”时,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新规定对于同工同酬提出哪些新要求,如何规避同工同酬风险?4.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本质区别有哪些?假外包、真派遣的风险防控

5.用工单位如何应对派遣合作争议和劳动争议?

(四)女职工“三期”争议处理实务

1.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能否享受产假及“三期”待遇2.试用期内怀孕,用人单位能否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3.怀孕女职工提出长期休假保胎,直至修完产假,该如何协调此问题?

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女职工发现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已经怀孕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应如何处理?

5.用人单位如果想要解除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可以考虑哪些情形?

6.女职工“三期”内,公司能否调岗调薪?6.解除怀孕期间女职工劳动合同是否补偿“三期”工资?

7.单位如何应对“二胎时代”?

(五)违纪员工的处理和离职管理的法律风险

1.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老油条”问题怎么解决?2.不违纪的消极怠工、绩效欠佳的员工如何处理?

3.不服从公司管理可以用旷工来解除劳动合同吗?4.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5.经济性裁员的合理设计操作与员工退出机制建设。6.裁员中的成本控制及法律风险防范。

7、违纪职工处理方式的有效选择;8、处理违纪职工应注意的事项

(六)集团劳动人事管理实务及纠纷应对

1.什么叫关联企业?2.集团公司任命之子公司工作的高管劳动关系如何确认?劳动合同与谁签?

3.总公司和下属子公司之间人员互派是否属于劳务派遣?

4.员工的劳动合同、档案、社保关系分别在集团内的不同公司,他到底算谁的人?

5.关联企业用工整合后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以及员工关系的梳理?

6.集团公司调派至子公司的员工到底适用哪个地方的劳动政策规定?

7.员工曾在关联公司发生工伤,在现任公司离职时能否主张一次性就业补偿金?

二、主讲专家(以实际到场为准)

韩智力 人社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副总编辑, 著名劳动法专家;

金英杰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著名劳动法专家;

白永亮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高级顾问、清华大学法学博士;

韩  佳 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首席顾问,“企业人力资源风险防范与优化在线互动系统”创始人、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人力资源高级顾问、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高级顾问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中国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讲师、中国员工关系管理师培训讲师、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师培训讲师、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学会/中国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专业从事劳动法研究与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十余年,拥有外资企业HR与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双重工作经历,自行创办中国第一在线企业人力资源自检平台--“企业人力资源风险防范与优化系统”,在员工关系管理方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专长于企业员工关系管理实务培训、员工关系管理诊断、并购重组中的人员整合与企业文化融合、裁员减员谈判、劳动合同管理、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建立等。

现担任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首席顾问,结合多年的HR管理与咨询实践,及对国家和地方法律政策的研究,提出“通过完善管理细节将劳动争议扼杀在萌芽”的顾问服务理念,对提升咨询服务价值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并赢得了客户及培训企业的口碑与好评。金牌课程有劳动关系认定与劳动合同的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技巧与应用实务、HR管理工具制作要点与实务操作、员工各类假期管理、特殊员工用工管理、企业多元化用工的法律风险分析与应对、企业易发劳动争议及应对、用工管理典型漏洞与补漏等。培训足迹遍及全国各地,先后为数万名学员授课,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艰涩刻板的法律文字,尤其是结合HR的工作流程和大量实际发生的案例,具有很强的实务性与时效性。

三、培训对象

(一)各企事业单位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人力副总及相关人员。(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部、企业法律顾问、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各类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及相关人员。(三)各科研、院校从事劳动合同法及人力资源研究的专业人士。(四)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

四、培训费用及联系方式(每期第一天为全天报到日期)

2018年09月14日---09月19日 重庆市 2018年09月19日---09月25日 太原市

2018年09月26日---09月30日 杭州市 2018年10月17日---10月22日 长沙市

2018年10月24日---10月29日 厦门市 2018年11月07日---11月12日 西安市

2018年11月14日---11月19日 郑州市 2018年11月21日---11月26日 贵阳市

2018年11月28日---12月3日 海口市 2018年12月12日---12月17日 长春市

2018年12月19日---12月24日 南京市 2018年12月26日---12月29日 北京市

2019年01月16日---01月21日 深圳市 2019年01月23日---01月26日 北京市

培训费用:2400元/人,费用包含资料费、场地费、讲师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参训单位请务必于每期班开课前2日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我单位。学员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报名。会务组在收到报名表后告知您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等事项。

本课程名称: 人力资源风险管控与劳动争议处理应对实务高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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