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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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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课时间:2010/03/07 09:00 已结束
  • 结束时间:2010/05/16 17:00
  • 开课地点:贵阳市
  • 授课讲师: 待定
  • 课程编号:79430
  • 课程分类: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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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课程收益:

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开展培训,最终使参训的学员达到职业等级鉴定的要求,并通过鉴定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培训颁发证书:

全国人力资源管理师

课程大纲:

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10.5课时)

招聘与选拔关键人才(7课时)

员工创造卓越绩效(7课时)

员工关系的管理(7课时)

薪酬的设计理论与实战(7课时)

劳动法与合同管理(3.5课时)

建立组织结构及岗位设定(7课时)

工职业生涯规划(7课时)

如何策划企业的培训与发展(7课时)

考试与讲评(7课时)


所有课程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指导培训全过程。

人力资源管理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90个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上岗的职业之一。

本职业共设四个级别: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国家目前尚未开设)。

经统一培训,并经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劳动部颁发、职业准入必备的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终生有效,全国通用。

该证书用以证明持证者具备本职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资格,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绩效考核、选拔晋升的重要依据,终生有效。

本课程名称: 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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