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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劳动合同法》下《管人之道及风险控制》
公开课

在《新劳动合同法》下《管人之道及风险控制》

课程编号:25389
课程时长:1 天 / 7 小时
授课老师:-
课程类别:人力资源
评分:3.0
课程已结束
开课地点: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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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89上海市徐汇区建科大酒店3楼会议厅(宛平南路75号近肇嘉浜路)2008/03/01 ~ 2008/03/02报名已结束—

培训受众

在《新劳动合同法》下《管人之道及风险控制》培训受众

企业总裁、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等

课程收益

在《新劳动合同法》下《管人之道及风险控制》课程收益

您的企业在《新劳动合同法》下是否面临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境况?
您亲自招聘的人员却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烦恼,最后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最基本的工作中却常常潜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您的企业在《新劳动合同法》下是否面临员工频频跳槽,引发大量劳动争议的尴尬局面?
由于对员工跳槽管理不当导致企业在劳动仲裁、诉讼中败诉的风险现实的摆在企业的面前,当您遇到仲裁案件,您将如何处理?

课纲

在《新劳动合同法》下《管人之道及风险控制》课纲

在新《劳动合同法》下《管人之道及风险控制》
第一板块:企业招聘新员工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1、雇员招聘风险(雇员欺诈与商业间谍) 4、录用手续的办理、新员工入职登记表的设计要求及必备内容
2、招聘广告、入职通知书(offer)的法律风险 5、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的区别与应用
3、应届大学毕业生招录用管理中的三个主体和两个文件 6、如何约定专门培训后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和违约赔偿条款
第二板块:企业管理员工跳槽中的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技巧
1、误区一:员工辞职需经单位批准 8、误区八:给员工出资培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同时约定试用期
2、误区二:员工违约,单位可以通过扣留档案、 9、误区九:用“高薪”替代社会保险费
留置工资、奖金或者不办理退工手续等手段来制裁员工 10、误区十:竞业限制补偿金随工资一起发放
3、误区三: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11、误区十一:离职员工无权领取年终奖
4、误区四:员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5、误区五: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6、误区六:为了减少加班费支出,与员工协商确定加班费的金额
7、误区七: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只能保护60天
第三板块:企业辞退、裁减员工中的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技巧
1、误区一:员工违纪即辞退 6、误区六: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直接解除合同
2、误区二:考核末位即淘汰 7、误区七:员工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
3、误区三:只要在试用期就可以随便辞退员工 8、误区八:随意以情势变更为由与员工解除合同
4、误区四: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即作辞退处理 9、误区九:以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辞退
5、误区五: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并赔偿工龄补偿金即可辞退员工 10、误区十:协商解除无协议
6第四板块:如何灵活运用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 
1、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的相互关系
2、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在离职员工管理中的正确运用
第五板块:劳动合同法最新立法及对企业招聘、员工跳槽、员工辞退管理工作的影响与应对技巧
第六板块:典型案例分析、现场疑难解答、经验交流与精彩互动

授课专家

在《新劳动合同法》下《管人之道及风险控制》授课专家

专家简介:魏浩征,<br/>中国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咨询培训专家;<br/>法学硕士,劳动法世界()创始人、首席顾问;<br/>上海劳达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员工关系》总编;<br/>美国认证协会“注册国际高级人力资源专家”认证讲师;<br/>中国企业家联合会特约讲师;<br/>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特约讲师;<br/>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力资源战略研究中心特聘顾问;<br/>北京中关村IT协会劳动关系首席顾问。<br/>长期从事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咨询与培训工作,担任数十家知名企业的劳动法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在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员工跳槽防范管理、商业秘密保护、员工违纪处理、裁员管理、用工成本控制、改制重组、劳动争议预防及应对等方面具有独特的才能和丰富的经验。<br/>

¥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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