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汇集(DOC 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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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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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一)本公司员工给假,悉依本细则规定之。(二)本细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转正的人员,其他试用及临时工均不包括在内。(三)公休:1.星期例假。2.法定假日及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3.劳动节。4.新年休假依从政府规定,以上各休假日,薪资照发。(四)以上公休例假,本公司可视事实需要与其他日期互换,互换后的休假日有关薪资及加班与公休例假同。(五)事假:1.事假须填写请假单,请单位主管按权责核准签章后方能生效。2.每月不得有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逾假者以旷职(工)论。3.一月内前后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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