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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收入确认准则实务衔接难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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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课时间:2017/10/24 09:00 已结束
  • 结束时间:2017/10/24 17:00
  • 开课地点:广州市
  • 授课讲师: 专家
  • 课程编号:336909
  • 课程分类: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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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经理

课程大纲:



课程简介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出台了触及每家企业的财会[2017]22号文——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并规定本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也是自2006年发布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十余年来,财政部首次对收入相关准则进行全面修订,理念和具体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给财务人员的日常会计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2017新收入确认准则实务衔接难点解析那么,往后企业该如何正确确认收入?新准则对企业收入确认的时点和金额有何影响?账务处理又有何变化?企业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需要考虑哪些事项? 2017新收入确认准则实务衔接难点解析本次课程特邀会计领域专家,结合实务案例为您深度剖析新收入准则存在的难点问题,助您从容应对准则变化,掌握新形势下会计处理的实务要点! 2017新收入确认准则实务衔接难点解析课程收益
实务应用 - 侧重准则转换与操作,现场答疑解决应用难题
决策导向 - 关注避免财务风险,发挥会计在决策中的作用
提升素养 - 洞察准则变革内因,融合准则条款与报表分析
把握趋势 - 预知准则修订计划,把握前沿动向从容应对2017新收入确认准则实务衔接难点解析

课程内容
08:30 签到及入场
09:00 – 12:00
模块一 新收入准则变化要点解析
一、四大典型变化要点
二、基本理念
三、适用范围
四、施行与衔接规定2017新收入确认准则实务衔接难点解析模块二 新准则下如何用“五步法”确认收入
一、识别合同
1.案例解析——合同的变更
二、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1.识别承诺何时代表履约义务
2.案例解析——判断商品和服务是否可明确区分
3.在某一时段/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4.计量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
5.控制权转移的判断
三、确定交易价格
1.交易价格
2.可变对价
3.重大融资成分
4.非现金对价
5.应付给客户的对价
6.案例解析——应付客户对价:企业出售某产品给客户,单价100元,如果客户全年累计购买超过1000件,则单价追溯下调为90元。

第一季度,企业出售了80件产品给某客户,估计该客户全年购买量不会超过1000件,故按单价100元确认收入。

6月份,该客户收购了一家公司,因而业务量扩大,至6月底又购买了500件产品,本年累计购买量达580件,企业估计该客户全年购买量超过1000件。


四、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1.估计单独售价
2.案例解析——分摊方法:企业通常分别以200元和100元的价格单独出售产品A和B,两种产品的成本分别为110元和90元,客户签订同时购买两种产品的合同,企业将对产品A提供60元的折扣,合同总价款240元,企业首先交付产品B。


3.分摊折扣和可变对价
4.案例解析——分摊合同折扣:企业定期单独出售产品A、B、C,确定单独售价为产品A/40元、产品B/55元、产品C/45元,合计140元,此外,企业定期以60元的价格将产品B和C一同出售。

情形一:将折扣分摊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情形二:适用余值法;情形三:不适用余值法。


5.交易价格的变动
6.组合分摊方法
五、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2017新收入确认准则实务衔接难点解析13:30 - 16:30
模块三 新收入准则下企业如何列报
一、合同负债
二、案例解析——合同取得成本
三、合同资产
四、应收账款
五、披露
六、案例解析:2019年1月1日,企业订立了一项合同,合同要求客户1月31日预先支付1000元的对价,企业于3月31日向客户转让产品。

客户在3月1日支付了对价,企业于3月31日转让了相应的产品。

那么,在该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该合同为不可撤销的合同两种情形下分别如何进行会计处理?2017新收入确认准则实务衔接难点解析模块四 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二、质保
三、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1.案例解析——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区分:企业经营一家网站,客户通过网站从一系列供应商中购买商品或服务。

客户网上付款后,供应商直接将货物交付给顾客。

通过网站达成的交易,企业有权取得售价10%的佣金。

网站为供应商与客户的结算提供了便利,价格由供应商决定。

在安排向客户提供产品后,企业对客户不再负有任何义务。


四、客户具有额外购买选择权
五、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六、不予退回的初始费
七、知识产权许可
八、售后回购
九、委托代销

本课程名称: 2017新收入确认准则实务衔接难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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