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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运用实务技巧与规章制度设计、员工手册撰写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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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课时间:2008年11月13日 09:00 周四 已结束
  • 结束时间:2008年11月16日 17:00
  • 开课地点:兰州市
  • 授课讲师: 待定
  • 课程编号:44543
  • 课程分类:人力资源
  •  
  • 收藏 人气: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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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
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收益: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学会应用新《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课程大纲:

一、培训背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8年9月18日签署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法》中的很多条款作了明确化的规定,将是用人单位贯彻学习《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依据和帮手,对企业人力资源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指导作用和意义。
●如何掌握新法和《条例》下的劳动合同制作技巧?
●如何掌握新法和《条例》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和应对实务?
●如何掌握新法和《条例》下的人力资源成本控制技巧?
●如何掌握新法和《条例》下的员工离职管理技巧?
●如何掌握新法和《条例》下的劳动争议预防思路?
●如何掌握新法和《条例》下的员工违纪处理及解雇思路?
为此,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企培训网决定举办“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运用实务技巧与规章制度设计、员工手册撰写高级研修班”。通过本课程学习,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学会应用新《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研修内容
第一部分:《实施条例》重点条款的解读
1.《实施条例》出台的立法背景;
2.《实施条例》制定的基本原则;
3.《实施条例》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
4.《实施条例》关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的有
关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的执行;
5.《实施条例》关于连续工龄计算办法的新理解;
6.《实施条例》关于员工不主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的新理解;
7.《实施条例》关于试用期工资的理解与把握;
8.《实施条例》关于违约金的理解;
9.《实施条例》关于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新规定;
10.《实施条例》关于劳务派遣的新规定;
11.《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分支机构招用劳动者的新规定;
12.关于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的解除;
13.《实施条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第二部分:《实施条例》给用工带来的主要影响以及管理对策
1.事实劳动关系存续风险以及管理对策;
2.组织调动、行政划转以及改制专制对工龄认定的影响与对策;
3.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影响与管理方略;
4.专项培训费用范围认定;
5.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应予以补偿;
6.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界定;
7.劳务关系适用的对象与法定退休年龄的关系;
8.不建立职工名册的风险与注意事项;
9.《实施条例》留下的立法空白以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第三部分:劳动合同法下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技巧及风险控制
1.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类型、性质及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包含哪些内容及常见的不合法规定,制定员工
手册的原则和方法;
3.新劳动合同法下制定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的法定民主程序、公示程
序实务操作技巧;
4.员工手册在运用中的诀窍,有哪些关键点必须涉及,有哪些错误必
须避免;
5.新劳动合同法下招聘广告、员工入职登记表的设计要求及作用;
6.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制订要点;
7.如何解决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问题。
第四部分:劳动合同文本
1.新旧劳动合同文本的差异比较;
2.如何合法、合理约定变更岗位的范围;
3.“个性化”与“标准化”劳动合同文本的撰写技巧;
4.是否能够在合同文本中约定解除合同条款和违约责任;
5.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隐藏哪些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劳动报酬
1.如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试用期工资;
2.选择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应遵循的原则;
3.不同工时制度下加班费计算的差异与法律问题;
4.如何避免工资拖欠与工资克扣风险;
5.工资结构设计与调整技巧。
第六部分:劳动合同的送达与变更
1.劳动合同的送达条款隐藏哪些法律责任;
2.变更劳动合同文本部分条款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3.劳动合同部分条款变更的法律依据及如何依法变更;
4.如何有效解决岗位调整难的问题。

三、时间安排及报到地点
11月4日至11月7日 地点:福州市
(4日全天报到, 5日、6日全天授课, 7日结束)
11月8日至11月11日 地点:呼和浩特
11月11日至11月14日 地点:合肥市
11月12日至11月15日 地点:唐山市
11月13日至11月16日 地点:兰州市
11月14日至11月17日 地点:贵阳市
11月18日至11月21日 地点:北京市、长春市
11月21日至11月24日 地点:杭州市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用传真的形式通知报
到地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四、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300元/人(含听课费、资料讲义、午餐、茶休),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师介绍:

 
苏建伟 《劳动合同法》特约培训师,法学硕士,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集团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
王 勇 《劳动合同法》特约培训师,著名劳动法专家、公司法专家,南开大学、英国萨塞克斯大学法律硕士。长期为今晚传媒集团、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天津富士通天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孙群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
何楚

本课程名称: 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运用实务技巧与规章制度设计、员工手册撰写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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