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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风险防范实务研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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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课时间:2008/12/20 09:00 已结束
  • 结束时间:2008/12/20 17:00
  • 开课地点:南京市
  • 授课讲师: 待定
  • 课程编号:46867
  • 课程分类: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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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总经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人事主管等。

课程收益:

*模式新颖:1+1新研讨模式,法律工作者结合资深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双角度透视
*分享独到:重点讲授企业应对策略与风险防范措施,将新法涉及的问题与相关法规深入对比
*提升能力:提升企业应对和适应新法、防范和管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能力
*对策支招:现场深度互动新法之下如何有效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用工风险
*小班授课:只招40名学员,封闭式学习,不得录像录音,先到先得。

课程大纲:

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风险防范实务研讨班
12月20日 专业律师+实战讲师 强强组合 与您互动
课程背景:
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 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5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法出台将对企业的劳动用工与劳动关系管理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将会有重大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势必面临更大的挑战。如何利用新法的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避免劳资纠纷与冲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广大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与职能部门的关注焦点。
新法实施将直接提升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也将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全面经营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现在需要我们对已经实行的办法进行下适当的反思,重新审视我们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和操作流程,让我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更加往法制化的道路更进一步;如何在新法的实施的大的背景下,避免法律陷阱,向我们的管理要效益,无疑是对我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大挑战。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文对应解读
1.劳动合同主体的最新界定
2.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怎么办?
3.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规定
4.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不一致发生冲突怎么处理?
5.有关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双倍工资支付的核算标准
6.劳动合同履行和终止的最新规定
7.实施条例新增加的法律责任以及用人单位风险防范。
8.《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依然存在的法律空白地带
第二部分:劳动争议风险防范实战研讨
1.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重点及法律风险防范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相关重点及法律风险防范
3.试用期管理相关的重点及法律风险防范
4.非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重点及法律风险防范
5.员工离职管理中的重点及法律风险防范
6.员工手册与公司奖惩制度制订的重点及法律风险防范
7.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解读与对策
第三部分:现场互动交流,疑难问题研讨解答

培训师介绍:

 
导师简介:
张老师:苏学管理咨询机构特聘咨询顾问,苏州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师范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十余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业经历,使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各项工作。他结合多年的员工关系管理实战经验,及其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专项研究,成功成多家企业员工关系管理的咨询及指导顾问,帮助企业完善员工关系管理工作;他的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性,互动性强,深受学员好评。
蒋律师,南京大学经济学、法学双学士,精通劳动法律法规,处理过近百起劳动争议案件;从业以来,办理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数百起,承办了多家中、外资公司专项公司、劳动事务处理;首起医药代表垫资纠纷案;代理东航机长、飞行员成功辞职;多起刑事无罪、罪轻的成功辩护。办案作风严谨,庭审中思维敏捷、辩风犀利、论证严密。相关案件曾在《民主与法制时报》、《法制日报》、《现代快报》、《金陵晚报》、江苏电视台《有一说一》栏目、《今日中国论坛杂志》等进行报道,《中国消费者报》江苏站特邀律师。

本课程名称: 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风险防范实务研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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