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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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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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审理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关于总则部分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第二条 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第三条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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