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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法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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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一、现行的法律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以非流通的国有股或法人股为主这一特殊的股权结构决定了外国投资者要想获取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必须依靠收购非流通股份才能达到目的  现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主要解决如下问题:  (一)外资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业准入2002年3月11日颁布的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外资准入的产业范围及程度作了新的规定放宽了外资准入行业的部分限制增加了鼓励项目这是目前我国规制外资介入形成垄断的主要途径  (二)外商应具备的条件《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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