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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工会与企业民主管理实务操作/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细则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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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课时间:2011/07/28 09:00 已结束
  • 结束时间:2011/07/28 17:00
  • 开课地点:上海市
  • 授课讲师: 董保华
  • 课程编号:119799
  • 课程分类: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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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2011年5曰1日,《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正式实施。除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外资企业、民营企业都必须组建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需要有职工代表,诸多规定将对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企业管理产生深远影响,而工会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此外,进入2011年,国家的政策多次指向以职代会为代表的企业民主管理与集体协商。组建工会的政策依然在如火如荼的推行。企业必须深入了解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最新法律规定和组建、运作特点,了解企业与工会沟通合作的方式和风险,掌握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的操作实务运用,从而面对前所未有的变化。
《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并预计将很快获得通过。同时对于柔性退休、社保转移、外籍人员参保等话题也从未平息。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细则的推出,将对企业的人力成本及员工的薪酬福利及管理产生直接的影响。对于其中的具体规定,您是否已清楚了解?对于来自员工的关于新法实施的各项疑问,应如何解答?企业应如何调整,确保合规操作?

时间/语言/地点:2011年7月28日 /中文/上海
费 用:RMB 2000元/人(包括授课、资料、午餐、茶点等费用)

课程大纲:
话题一:职代会、工会与企业民主管理实务操作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建
职工代表的产生和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与表决机制
企业管理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
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
工会的法律性质和组织特定
工会的权利范围和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集体合同的性质和功能
集体协商的流程和操作

话题二: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细则的讲解
征缴对象和征缴费率的主要变化
种类和保险费的征缴费变化
缴费对象的变化
社保待遇的差异
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
养老保险的跨区转移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
柔性退休实务探讨
工伤保险相关问题
社会保险法中的工伤制度
工伤条例的变化
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最新规定及影响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的具体义务与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争议处理以及典型争议案例分析

培训方式:
小班互动教学、所有内容通过讲解问答、案例讨论、现场训练进行

培训师介绍:

 
劳动法学术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劳动法立法专家――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众多劳动法律法规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劳动法实务专家――中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劳动律师工作二十年,处理过无数疑难法律纠纷。

本课程名称: 职代会、工会与企业民主管理实务操作/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细则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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