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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工作中若干疑难问题的处理办法高级研修班

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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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课时间:2009/12/18 09:00 已结束
  • 结束时间:2009/12/21 17:00
  • 开课地点:哈尔滨市
  • 授课讲师: 左祥琦
  • 课程编号:79179
  • 课程分类: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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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藏 人气: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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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各企业分管劳动人事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社会保险管理人员,总经办、信访办、劳资、工会、行政、劳动争议调解员及兼职仲裁员等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收益:

以期帮助企业管理者准确理解国家最新政策的背景、内涵及意义,准确把握社会保险的选择原则和用工制度的设计方法,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用工成本,控制用工风险。

课程大纲:

研修内容
第一部分:新《工伤保险条例》与旧的《工伤保险条例》比较、理解与运用
1.职工与企业关于是否属于工伤发生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2.若要认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为工伤,须具备什么必备证据?
3.在什么情况下,即使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了机动车事故伤害,也不予认定为工伤?
4.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5.返聘职工发生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6.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将不予认定为工伤,发生此类事故企业应如何处理?
7.本市企业的职工在外地发生事故,企业应如何处理?
8.外地企业的职工在京发生事故,企业应如何处理?
9.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职工工伤事故的,工伤赔偿应当由企业承担,还是应当由第三方承担,职工能否即要求工伤待遇又要求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赔偿?
10.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严重违纪,企业能否解除合同?
11.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企业倒闭了,如何处理?
第二部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待遇标准
(一)工伤事故与工伤认定
1.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2.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3.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4.如何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5.无照驾驶与驾驶无照车辆受伤怎么办?如何认定职工的醉酒行为?
6.哪些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
1.哪些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2.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3.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4.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出现竞合怎么办?
(三)工伤责任承担与工伤争议处理
1. 用人单位如何向第三人追偿?
2. 劳务派遣、承包租赁过程中发生工伤,如何向实际用工单位追偿?
3. 单位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怎么办?
三、主讲专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
左祥琦 资深劳动争议仲裁员、律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嘉宾之一
鲁志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范战江 中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六、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300元,学习期间食宿考察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请参会学员带两张一寸彩色相片,学习结束后办理培训结业证书,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的标志。

培训师介绍:

 
左祥琦 资深劳动争议仲裁员、律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嘉宾之一
鲁志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范战江 中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本课程名称: 工伤保险工作中若干疑难问题的处理办法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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