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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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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课时间:2010/12/15 18:00 已结束
  • 结束时间:2010/12/18 16:00
  • 开课地点:沈阳市
  • 授课讲师: 待定
  • 课程编号:102329
  • 课程分类: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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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各地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分管质量工作的负责人,各协会负责人,各建设施工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三总师、项目负责人、技质、安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 责人及文件编写人员、内审员等。

课程大纲:

国家标准《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已于2007年10月23日以建设部第725号公告颁布,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个国家标准,也是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个管理型规范,该《规范》针对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特点,提出了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要求,对促进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对解决施工企业在ISO900标准贯标认证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本《规范》同时适用于各有关方加强对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2010年认监委第21号文明确规定
1.自2010年8月1日起,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依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8)和《规范》执行。
2.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施工企业应贯彻《规范》的所有要求,鼓励采用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认证,其认证的内容应同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规范》的要求,鼓励相关部门采信其结果。
  3.各认证机构自2010年1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应当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规范》开展认证审核活动。
4.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应结合《规范》的要求,重新修订对于建筑施工专业范围的认可要求,从2010年9月1日起对具有建筑施工专业范围的认证机构进行重新评定确认,符合条件的继续给予相应的认可资格。
5.经过重新核定具备建筑施工专业范围认可的认证机构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到期换证时,应增加《规范》要求审核后完成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均属无效,认证机构应对无效证书做出相应处理。
6.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规范》标准实施的认证活动,认证证书标注的认证依据标准应为:GB/T19001-2008/ISO9001:2008和GB/T 50430-2007。




【课程内容】
系统讲解规范的基本思路、条款内容以及具体实施中应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和疑点,同时重点讲授规范与ISO9000体系标准的关联和整合要求。

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本课程名称: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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