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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新税法下所得税汇算清缴与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解读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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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全国各企事业单位领导、财务总监、财务主管、总会计师、总税务师、财务经理、财务处(部、科)长、审计处长、主管会计等

课程收益:

帮助企业正确处理财税体系和纳税体系的差异,准确掌握汇算清缴中的涉税风险管理及控制,提高企业汇算清缴的质量,减少审计费用支出,降低涉税风险

课程大纲:

一、培训背景
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引起了所有企业的高度关注,因为2008年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执行的第一年,也是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和过渡年。自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正式执行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最新所得税配套、补充文件。这些补充、配套文件,直接关系到企业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的收入确认、税前扣除费用的标准和限额以及有关业务的税务处理。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配套税收政策的实施,再加上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在全国企业的推广实行,使原来会计与税法差异及帐务处理方法,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企业如果不能提前准确地掌握这些变化和差异,并采用适当的调整方法,就有可能导致今年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出现多缴税款,或少缴税款,或留下潜在的税务风险。
●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如何按照新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如何规避因新税法实施所带来的纳税风险?
●如何充分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如何在新的年度正确进行税务处理?
●如何填报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这些都是每一个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所面临的新课题。为此,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企培训网决定举办“2008年新税法下所得税汇算清缴与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解读高级研修班”,帮助企业正确处理财税体系和纳税体系的差异,准确掌握汇算清缴中的涉税风险管理及控制,提高企业汇算清缴的质量,减少审计费用支出,降低涉税风险。
二、研修内容
第一部分:新准则新税法下的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
1.新税制下企业面临的主要税收风险
2.新税法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及应注意的问题
3.新准则体系下,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协调、相关纳税调整处理
4.新税法下,年终决算中税项调整与节税技巧及利润调整办法
5.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6.新税法下,企业会计决算前纳税筹划的总体思路
7.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法及案例分析与税务调整
8.新税制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和有效途径
9.税务筹划案例点评和税务稽查案例分析及稽查应对策略
第二部分:新税法下应税收入
1.新税法下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
2.新税法下货币形式收入和非货币形式收入的类型
3.新税法下各种收入的具体类型及确认
4.新税法下分期确认收入的类型及方法
5.新税法下视同销售的类型及确认
6.新税法下不征税收入的类型及确认
第三部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纳税税前扣除政策重点应用与税务稽查风险
1.税前扣除合理性行为的税务判定与处理
2.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等扣除的基本要素
3.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扣除的基本要素
4.资产、存货、转让财产、呆账、坏账等损失扣除的基本要素
5.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扣除必须掌握的税务判定的三点基本要素与方法
6.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扣除的基本要素
7.借款费用扣除的内容及税务处理方法
8.利息支出扣除税务检查判定的基本方法
9.货币性资产、负债损失的税务处理
10.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扣除税务检查判定
第四部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类资产税收政策应用与税务稽查异常判定
1.资产计税基础的税务处理
2.无形资产计税基础及税务检查处理基本要素
3.存货成本的税务检查确定及计价方法
4.利润核算要点与税务稽查分析指标计算方式及其异常判定
5.资产核算要点与税务稽查分析指标计算方式及其异常判定
第五部分:2008新《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变化分析及填报示范
1.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整体变化解析
2.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重点变化及填写示范
附表一《收入明细表》填写示范
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填写示范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写示范
附表四《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示范
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填写示范
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填写示范
3.《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表》重点变化及填写示范
4.核定征收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重点变化及填写示范

三、时间安排及报到地点
11月15日至11月18日 地点:成都市、郑州市
(15日全天报到,16日、17日全天授课,18日结束)
11月19日至11月22日 地点:大连市
(19日全天报到,20日、21日全天授课,22日结束)
11月21日至11月24日 地点:南京市、石家庄
(21日全天报到,22日、23日全天授课,24日结束)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用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四、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300元,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 报名方法:请将报名回执传真至 杨帆收

培训师介绍:

 
刘心一 《企业所得税法》特约培训师,原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研究员。
张学旦 《企业所得税法》特约培训师,财政部科学研究所税收 研究室主任。
刘德春 《企业所得税法》特约培训师,会计师、审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高级纳税筹划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前辅导讲师;中国财务总监税务筹划特聘讲师;多次受聘于税务稽查局、海关缉私局、经济警察等财税专题讲座。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本课程名称: 2008年新税法下所得税汇算清缴与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解读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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